我院新增汕尾市医保参保人住院就医联网结算

2014-07-08

   2014年6月1日,我院与汕尾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签订的《汕尾市医疗保险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》生效。符合条件的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(已在当地办理转诊或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手续)在我院住院的医疗费用于即日起可通过“广东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”进行联网即时结算记账。

   至今,通过“广东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”同我院联网结算的地级市共9个,除汕尾市外,还包括珠海、惠州、肇庆、阳江、中山、茂名、潮州、河源。异地联网结算的推行,为省内联网地区的参保患者就医提供了便捷的医疗服务通路,受到了异地患者的热烈欢迎,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。